我校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1-08来源:

    6月9日上午,我校在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纪检办、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李红梅主持。

    会上,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卫国领学《实施细则》,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的出台背景、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作了深入细致的解读。他表示,《工作规则》发文机关由中央纪委上升为党中央,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

    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过建春、史海涛、李森、王任斌、黄忆军、沈富可、高文财,纪检办符启文、审计处张天柱先后发言,结合本职工作分享了学习《工作规则》的心得体会,认为《工作规则》既是工作戒尺,适用于纪检监察干部,更是工作标杆,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扛在肩上。

    校长林强发言指出,《实施细则》非常细致、规范、全面。对于个人,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遵规守纪。对于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要在党的领导下把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查漏补缺。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要通过制度建设,让每一个同志明白自己的权力,定项目、做决策时不违规,真正以国家、人民和学校的利益为重,从而把学校建设得更加美好。

    李红梅对同志们的发言表示肯定。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工作规则》上升到党内重要法规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紧迫性。要提升依规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李红梅要求,要深刻领悟和践行五对关系:一是纪委和党委的关系。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学校党委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她郑重表态,请纪委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监督。二是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要保持三个效果的统一,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严管和厚爱的关系。严管就是厚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四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五是监督他人和自我监督的关系。要结合2020年学校“制度建设年”,严格规范程序,加强纪检等各项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

   (摄影;韩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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