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1-08来源:

    4月23日下午,我校党委书记李红梅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再次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

    省纪委一室纪检监察员孟文康,我校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出席,党政办、纪检办负责人和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书记参会。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林强,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刁晓平全文领学了《规定》等文件。副校长史海涛作学习心得发言,认为《规定》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是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在实践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校党委委员王任斌、纪检办主任、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书记紧密结合本职工作,也先后分享了文件学习心得。

    孟文康在点评讲话中指出,组织召开本次专题学习会议,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学校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等文件精神。他强调,首先要对全面从严治党有清醒的认识,学校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次要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和外延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识其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内容。最后要对如何贯彻落实责任有清醒的认识。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党委要支持纪委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督。

    最后,李红梅作表态发言。作为第一责任人,她表示坚决拥护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努力克服困难,贯彻落实好《规定》等文件精神,全力支持纪委工作,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她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政治保证、政治引领。二要把握内涵要义,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责任、终身责任。三要坚决贯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严”字当头、“效”字为先抓落实。

   (摄影:韩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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