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首届校园文化建设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01来源: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海师党宣函〔2018〕18号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首届校园文化建设

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练和培育校园文化品牌,探索校园文化建设新思路、新载体、新形式,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首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参评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目前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化建设活动,也可为2017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各单位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或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系)突出学科与专业特色,各部门与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传承优良传统,创新工作理念,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各单位开展的校园知名度高的各类文化节和社团活动,包括论坛、讲座、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等方面;

各单位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新途径、新成果等;

各单位弘扬和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好做法、好经验;

各单位开展的其他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独创性。主题鲜明,在内容、机制、方式方法上有一定独创性。

(二)实效性。实践证明成效显著,反响好,在校内或院内有较大影响,师生参与面广。

(三)示范性。能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具有较大的示范推广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报选要求

(一)报选数量

各单位限报一项优秀成果,曾获省级以上校园文化评选奖项的成果不再申报。

(二)报送要求

申报需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3000字以内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经验,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成果申报须分别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送至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理论科(龙昆南校区办公楼503室)。联系人:程掀,联系电话:665139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xcb@qq.com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选出海南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20项。学校将对遴选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予以奖励和表彰,汇编成册、宣传推广,同时在学校新闻网以及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推送展示。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