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宣传管理细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6-11来源:

校园新闻宣传管理细则

 

一、内容要求

1.“校园新闻”栏目内容具体涵盖如下:

  • 学校层面的大型活动、会议、来访等新闻;
  • 彰显学校办学水平、学术成果、综合实力等新闻;
  • 学校主办或承办的有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新闻;
  • 学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
  • 学校部门或师生员工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新闻;
  • 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 各基层单位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工作等新闻;

2.明确不能在“校园新闻”发布的新闻如下:

  • 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协调会、部署会等;
  • 各部门、各学院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 已有其他单位在“校园新闻”中曾报道过的同类活动的新闻; 
  • 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 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关系单位例行来校检查、交流部门工作的新闻(有重要领导莅临学校、或签署重要合作事项的情况除外);
  • 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原则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新闻除外);
  • 与高校地位不相称或没有任何显示度的新闻;
  • 部门、学院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可以在第一条报道下面作链接);
  • 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 其他不适宜上新闻头条的新闻。

3.新闻报道时限要求

  • 特别重要的新闻要及时报道,重大活动新闻6个小时以内或当日报道,一般新闻报道要求不超过第二天;
  • 单位集体或个人评优获奖等时效性不强的新闻可以5日内报道;
  • 基层单位新闻时效如果超过3天,一般不予报道。

4.新闻审核

全校各级领导和各单位新闻通讯员要站在对学校社会形象负责的高度,牢牢树立责任意识,视学校声誉高于一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专人作为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新闻信息上报、宣传报道。

上传至“校园新闻”的每条新闻都要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核,检查无误后签字盖章报送宣传部。

5.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 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 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 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不用形容性语言,标题最多不超过20个字,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 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500字左右,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字。

6.新闻图片要求

  • 新闻报道一般要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限定在1至2张,重要报道每篇6张左右。遇特殊情况图片较多时,可将多幅图片缩小合并为一张(如有多人发言情况);
  • 选取多张图片时要涵盖全面,有场内有场外,有台上有台下,有全景有特写,有领导有群众;
  • 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应出现两次;
  • 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以简要文字说明命名;
  • 每张图片须裁剪处理好,图像分辨率不超过1600*1200像素,大小不超过1M。

二、常用新闻要素具体规定

  •  
  1. 时间要素

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

  1. 地点要素
  2.  
  3. 人物要素
  4.  
  5.  
  6. 单位要素
  7.  
  8. 其他要求
  •  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  各单位新闻稿件只能由本部门通讯员报送发布,其他人员发布无效;

三、校园网新闻发布工作流程

所有“校园新闻”栏目稿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分别以纸质、电子版形式上报宣传统战部。

纸质版要求A4纸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文本由本单位通讯员以word文档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新闻投稿邮箱(hsxcb@qq.com),照片不插入文档,另行打包发送至邮箱;并在标题下注明供稿部门、通讯员、摄影等。如:教务处 通讯员××  摄影××。

四、申请宣传部和校外媒体新闻报道的程序

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邀请宣传部和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的,举办单位应于活动或会议举办前2天填写《新闻报道申请表》,附上活动背景材料或新闻通稿,由本单位通讯员报送宣传统战部,以便及时组织报道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新闻报道申请表》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4年6月11日


 

附件

新闻报道申请表

 

 

活动内容

活动全称

 

主办单位

 

出席活动嘉宾

 

开始时间

 

活动议程   

(请附后)

活动地点

第一地点

                   (时间: _______ 至 _______)

第二地点

                   (时间: _______ 至 _______)

宣传细节

工作内容

□ 摄影     □文字    □请外媒   □摄像

主办方是否有  新闻通稿

  (如有请附后或发邮件至hsxcb@qq.com)      

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注:1.宣传部主要负责学校校级重大事项的摄影和文字报道工作;

2.需要邀请宣传部和外媒采访报道的,请最迟在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将本表填好   交至第一办公楼410,联系电话:65882091;

3.宣传部摄影后,资料保存于光盘,不负责洗印;

4.活动如在校外或者桂林洋校区举办,交通工具原则上由活动主办方提供;

5.如有临时变动,请及时通知本部;

6.此表可下载、复印,也可向党委宣传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