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一院一品”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8-24来源: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海师党字[2018]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十三五”文化建设规划,打造学院文化品牌,提升学院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喜迎2019年学校70周年校庆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一院一品”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70周年校庆,发挥学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主体性作用,注重学院学科、文化多样性的特点,通过“一院一品”项目建设,立体式呈现学院的历史底蕴和精神面貌,广泛凝聚师生、校友的参与互动,有效提升师生、校友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加强学院、学校在全社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力争形成我校“一院一品”文化不断繁荣、不断成熟的新局面,为建设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师范大学做出贡献。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均可参加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

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的原则,建设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学院文化。

(二)突出学院特色

以70周年校庆为中心,突出各学院院史、校友等文化特色以及学科特点,充分体现学院历史底蕴、文化传承以及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强化育人功能

具有较好的育人功能,能引发广大校友和师生的强烈共鸣,汇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四、申报类别

(一)“一院一廊”建设。建设学院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建设展示橱窗、文化墙,将学院师生书画作品、学院名人、教授风采、杰出校友事迹等内容展示给四方校友,彰显文化“凝聚力”。

(二)“一院一史”建设。建设学院历史展览室、陈列室,展示学院历史发展脉络以及各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致敬学院光辉历史,彰显文化“塑造力”。

(三)“一院一景”建设。建设学院景观,打造体现学院文化特色,融思想性、专业性、艺术性为一体的景观小品,烘托校庆氛围,彰显文化“感染力”。

(四)其他建设。其他能彰显学院文化特色,助力学校90周年校庆的“一院一品”建设。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策划“一院一品”立项项目,并于10月13日前将立项申报表及设计图纸(纸质和电子版)上报校宣传部,每个学院限申报1项。由校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才予以立项建设。

(二)实施推进阶段

    各学院在立项后要立即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准立项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9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的分类归档。

(三)考核验收阶段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将于2019年10月前对所有立项建设的项目进行验收考评,并以多种形式在不同层面公布检查考评结果。

    六、验收奖励

    凡获得立项的项目经过学校验收通过的单位,学校将给予每个项目20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立项项目费用。各学院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时确定的目标、思路和实施方案进行建设。经费使用应符合财务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创建方向,精心策划,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申报和建设工作。

(二)注重积累,形成成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一院一品”建设过程中的宣传报道与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各学院要通过“一院一品”建设,进一步传承和建设好学院文化,项目建设要符合逐步建设的规律,注重可持续性。

   (四)各学院要认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一院一品”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现有与该项目申报相关的文字、图片等支撑材料以附件的形式统一报送。各申报单位须于2018年10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校宣传部(办公北楼417室),电子版发至576766227@qq.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一院一品’申报材料”。项目完成后各申报单位再将《海南师范大学“一院一品”项目检查验收表》(见附件2)等材料上交。联系人:程掀,电话:66513904 。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一院一品”建设立项申报表

               2.海南师范大学“一院一品”项目检查验收表

海南师范大学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