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8-24来源:

 

    环境育人是学校的一种重要功能,文化熏陶是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学院是实施环境与文化建设的基础。根据学校“十三五”文化建设规划及《海南师范大学贯彻落实省“深人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行动暨争创全国高校文明校园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现就加强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学术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喜闻乐见、易知易行的方式,充分体现各学院的学科特色、价值理念和文化底蕴,创建整洁有序的学院环境和潜移默化的文化氛围,大力发挥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学校文化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提升学院文化品位为立足点,深入挖掘学院历史传统,展现独具特色、内涵深刻的学院文化,建设一批融思想性、专业性、艺术性为一体的学院文化品牌、文化阵地和文化景象,共同营造塑造人、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学院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优良的院风教风学风。

三、建设内容

    各学院应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打造亮点,重点加强(但不限于)“五个一”建设。

(一)凝练一种共同尊崇的价值理念

    各学院要组织师生开展学院价值理念的推荐征集遴选工作,根据本学院学科特色,从学科发展历史、名家大师的论述,或学院知名教授、杰出校友和学生典型事迹中,遴选或概括出师生院友广泛认同、自觉遵循的学院价值理念。要反映出学院师生员工共同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文化传统、学术风范和行为准则,避免空洞说教、千人一面。同时要大力推进学院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成为学院师生的共同尊崇。

(二)建设一个文化传承的展示陈列

    充分挖掘和弘扬学院办学历史的优秀精神品质。各学院要在学院办公区开辟一定空间(如会议室、走廊大堂或专门场所等),布置陈列室或宣传橱窗、文化墙、LED屏等,建设一个能体现学院精神、学院历史、学院名师、杰出校友、学院成就和学院荣誉等方面的展示陈列。展示陈列的内容要专业设计、挖掘整理、准确提炼。要有艺术品位,避免俗气、空洞、粗糙。有条件的学院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在学院楼前广场、门厅大堂、庭院内放置雕塑、景石、碑刻等艺术作品,有条件的也可建设博物馆、标本馆等特殊展示空间。可编印学院宣传画册(或折页),对院旗等文化标识要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制作。要将这些展示陈列建设成为学院的形象窗口、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课堂和校友留念的“怀旧”之地。

(三)营造一个严谨勤奋的学术氛围

    各学院要传承海南师范大学“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治学、勤奋刻苦、勇于创新、合作包容的学术氛围。进一步加强院风教风学风建设,让师生牢固树立自尊自律和珍惜学术声誉的意识,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要积极培育学院文化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反映学院师生价值追求、体现学科特点的文化活动,至少有一项文化品牌,做到“一院一品”、常办常新。要加强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以丰富的内容、新颖的形式及时全面介绍学院建设的情况,宣传学科成就,介绍杰出人才,发布学术信息,不断提高学院学术声誉。

(四)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规范

    各学院要通过制度文化的建设,加强对师生行为的引导。制度的内容要注重可操作性,突出学院特色,重要制度要上墙。规章制度的出台要经过民主程序,增强透明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率先垂范,防止行为失范。各学院要根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红七条”的要求,制定教师具体的行为规范。要按照“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行为细则。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干部廉洁勤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局面。

(五)保持一个整洁有序的优美环境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整治环境秩序、建设美丽海师的“三整三建”的要求(即整治环境卫生,建设整洁校园;整治交通秩序,建设安宁校园;整治不良行为,建设文明校园),整治好环境卫生,实现“一年新提升,二年新形象”。加强学院责任区域范围的地面、墙面、楼道、厕所、绿地的保洁,清除学院办公楼脏乱差死角,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及时清理学院楼栋的广告、横幅,除告示专栏、文化专栏和电子屏外,其它地方不得随意张贴通知、广告,及时清理乱写乱刻乱画。杜绝本院师生在学院楼宇周围的“乱停乱放”现象,楼内地面以上(除车库外)不得停放车辆,保持楼外划线、摆放整齐、停车入位。保障学院楼栋各个通道畅通,不乱堆放杂物。引导教师和学生做好学院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和整个办公区卫生,做到日常清扫和维护工作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明确责任主体,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确定一名学院领导具体抓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工作。要做好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把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纳入学院发展规划之中,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所需资金通过学院、校友、社会多渠道筹措,学校给予适当支持。学校将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学院党建工作考核的内容。

(二)全员共建,坚持不懈

    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工作根本上要靠全员参与、共同遵守、坚持不懈。各学院要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力度,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院师生的积极性,形成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人人有责”的局面,整体推进学院环境与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三)分步实施,常态化建设。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全面启动(2018年7月20日-2018年10月20日)。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进行学院文化环境建设顶层设计,并迅速按照设计规划施工,初步形成学院环境文化建设特色模型,学院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文化气息浓郁。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重点突破,一年上新台阶(至2019年底)按照学院规划设计,全面建设落实,不断提高创建水平。通过一年的努力,学院文化环境美化、具有明显的学院文化特色,师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学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常态创建,二年实现全覆盖(至2020年8月)力求全校所有学院文化环境建设达到学校文明校园建设整体要求。学院文化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师生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加大考评,强化督查

    校党委宣传部要加强综合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018年8月下旬,学校将对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进行第一次阶段性检查督办,对存在的问题学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之后,每隔半年学校将对各学院环境治理与文化建设进行阶段性考核,开展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