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平台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3-11来源:

关于进一步规范

校园新媒体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管牢筑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规范我校新媒体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现就加强我校新媒体平台建设及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新媒体建设,明确责任专人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发展和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做好网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报备制度。开通新媒体平台的单位须填报《海南师范大学新媒体平台创建申请表》(附件1 ) ,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运作。平台开通后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监管工作,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二、强化新媒体管理,做好统计备案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分管范围内新媒体的监管,要及时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已有的单位/学生组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其帐号名称、归属部门、管理人、实名认证等情况,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新媒体账号备案表》(附件2),于3月1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10),电子版发送至hsxcb@qq.com

    三、强化新媒体使用,切实发挥好阵地作用

    各单位、广大师生要及时关注“海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HNNU0898)及“海南师范大学官微”新浪微博,及时转发、评论官微发布的相关信息,形成校园新媒体合力,切实发挥好阵地作用,抢占网络文化阵地。

    联系人:曾丽芹,电话:65882091(68091)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